工作职责
北京师范大学党委/校长办公室是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综合协调和办事机构,实行对外两块牌子(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)、对内一套班子(学校办公室)的体制。其主要职能是围绕学校中心工作,服务领导,服务部门,服务师生,积极发挥学校领导的参谋助手、沟通上下联系内外的桥梁、学校的信息枢纽等作用,做好重大会议活动组织、综合协调、公文运转、信息服务、法律咨询、信访接待、机要保密、督查督办,以及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法治办公室、保密办公室挂靠党委/校长办公室。
具体职责包括:
1.负责学校党委全委会、党委常委会、校长办公会、核心工作会、书记专题会、校长专题会等的组织工作;
2.负责学校重要会议、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协调工作;
3.负责协调、安排校领导的校务活动和联系基层活动;起草学校党委/行政重要文稿材料等;
4.负责学校党委及行政公文的制发、报送和运转,以及校级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发布;
5.管理学校党委、行政印鉴,负责校内各单位刻制公章的审核工作;
6.负责机要文件管理和学校保密工作;
7.负责统计、报送学校办学数据,收集、编发、报送学校信息;
8.负责依法治校和党务、校务公开工作;
9.负责学校对外接待、联络和群众来信、来访工作,协调处理校内突发和重要事件;
10.负责学校校名、校誉、商标的管理工作。